京中网(湖北日报)讯(记者黄峥通讯员程猛夏百灵)《咸宁市现有住宅安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精忠网(湖北日报)讯(记者黄峥、通讯员程梦霞柏林)《咸宁市现有住宅安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2月10日公布。12月15日,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它明确了法规内容,介绍了执行措施,回应了社会关切。
“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应对社会老龄化、提高城市生活功能性的一项重要生活方式工程。为满足人们“上下楼梯”的愿望,增加居民幸福感,提升城市整体品质,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这项工作。”今年初,经咸宁市政府批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谭锐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制定纳入立法工作计划,咸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用于起草工作。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做好各方面立法工作。该条例经审议、修改、表决通过程序后,于12月10日公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章31条,明确已竣工的四层以上住宅建筑在咸宁市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和合法审批手续,未纳入房屋征收计划、不被认定为危险建筑、不具有唯一所有权的,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此外,《规则》明确了“三分之二参与+三分之二同意”的投票规则,并建立了异议协商和调解机制。创新提出“业主自有资金+政策补贴+社会支持”多元化模式,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和财政补贴,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我们建立了从设计审查到施工监理、竣工检验的质量一致的控制体系。明确了电梯的归属、使用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正常的维护保养要求,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电梯的长期安全运行。
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该市正在遵守这项法令。我们将以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咸宁市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