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文军通讯员姜胜来)近日,湖北省科技局、省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包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赋予省科研部门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管理权和调度权,充分利用资源,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鼓励科研人员聚焦《通知》包括实施原则、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范围逐步扩大,扩大了本次实施范围。改革的成效。构建“基础试点+分类拓展”范围拓展体系。在初步四类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依托国家实验室的省级科研项目和支持强度不超过50万元(含)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从优先领域拓展到综合项目。二是精准缩小清单范围,划定资金使用“红线”。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由5项扩大到10项,重点减少“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各种费用”,让科研人员明确不能做的界限。三是权责明确,形成管理闭环。明确“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责任”的双重责任制。我们会强化预算调整、验收决算公开、反舞弊对策等配套措施,建立“放管服”协调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强化监管,确保“放管服”。截至目前,科技部累计实施科研经费“承包制”项目7100个,经费总额达6.32亿元。项目涵盖自然科学基础、科技人力资源、软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湖北日报讯(文军记者姜生来通讯员)近日,省科技局、湖北省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省财政的意见》。

